河南省交通廳借調干部疑涉足房產項目:欠薪遭舉報
2017-01-09 14:40:49 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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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主與法制時報》記者 杜濤欣 鄭州、周口報道
2016年11月初,賀濟華、賀向東等4名農民工向民主與法制社反映,鄭州市百碩金街開發商——鄭州興聯置業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興聯置業)涉嫌違法占地、違法建設、拖欠農民工工資,其副總經理王某明系河南省交通廳借調干部,是興聯置業股東。
賀濟華等舉報的證據里包含興聯置業向賀濟華和馬某打的200余萬元借條。
“王總負責與政府各個職能部門打交道。”賀濟華認為王某明“有背景”。
鄭州市上街區新安路街道辦某工作人員證實,王某明的身份的確為興聯置業副總經理,經常參與政府各方面的協調。
接近興聯置業的不愿透露姓名人士稱,王某明在興聯置業持有股份。而興聯置業負責人張某稱副總經理王某明是給其打工的。而王某明本人對于其是否在交通廳任職不愿回應。
2017年1月5日,河南省交通廳辦公室人員對民主與法制社記者回應稱,有關王某明的個人狀況和其是否參與房地產開發,將在調查之后公開回復。
“三無”地產項目一路綠燈
本在河南省信陽市承攬工程的河南省汝南縣農民賀濟華,2013年6月經同村熟人介紹參與鄭州上街區該項目建設。
“最早來的時候啥手續都沒有,地上的附屬物還沒有清理完畢,面積大約超過100畝,說是要搞商住綜合開發。”賀濟華曾經懷疑這個項目,但是接待他的張某答復說:“我們開發‘中央名邸’啥手續也沒有,不是照樣蓋起來了?”
賀濟華通過相關渠道確認該企業關系“硬”。而且,張某向其口頭承諾結算價格按照2008年預算上浮5個點,每平方米價格大約1650元。在考察完畢后,賀濟華當即就交了200萬元保證金。
“因為項目沒有手續,也沒有走招拍掛程序,其他標段的施工者也是如此。”賀濟華和馬某施工標段大約5萬平方米土建工程,掛靠在張某介紹的“京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”名下。
2013年9月21日,賀濟華帶著施工隊進場施工。“在施工的過程中,還真沒有人‘找事兒’:國土、規劃、建設部門都是一路綠燈。”賀濟華稱,施工的時候沒有藍圖,全部是電子版圖紙,每天施工圖紙在電腦里現場打印。
中途變卦起紛爭
大約2013年11月,賀濟華和他的同伴第一次見到了王某明。此時,王某明開始分管建設,各標段工程進度都須向他匯報。
原來約定封頂結算,可是等到賀濟華等人建完4棟房子開始要錢的時候,賀濟華稱開發商要求:“再頂一頂,錢好說。”已經接近春節,農民工急著要錢,張某要求賀濟華簽合同,價格按照2008年預算下調8個點。
“要工錢,就得簽合同。”賀濟華轉述張某的話說,當時不想簽,但是農民工逼著不讓出門,無奈只能簽協議。“簽了之后,開發商直接將錢給到農民工手里。”賀濟華說他只能在旁邊成為見證人。
“此后開發商一直沒有給錢,但是不敢停工,開發商動輒以違反協議清理出場相威脅。一直到2014年8月,開發商介紹并擔保從某公司借了200萬元,每個月須支付3分5的高利貸。”賀濟華表示。
等到工程全部完工,張某卻要求按照1430元每平方米算錢。
“原來約定是1650元每平方米,我們建設的是歐式建筑,其實這個價格虧得太多了,增加工程量簽字由王某明管,該簽字的他都不給我們簽。”賀濟華表示。
賀濟華認為自己所干的工程總量大約接近5萬平方米,而王某明認為只有3萬多平方米。
“比如對于1000多平方米的商業二層平臺,賀濟華要求計入面積。”張某舉例說,在計算面積上雙方存在爭議。
因為在賬目上糾葛不清,2015年8月,興聯置業將3套房產給賀濟華、馬某抵賬。“商量好由興聯置業將房產按揭,所貸款項200余萬元交給我們,結果興聯置業王某明和張某又扣押了200萬元,僅僅給我們打了200萬元的借條。”賀濟華說。
賀濟華和馬某不但沒有拿到200余萬元工資及工程款,反而每個月要還給銀行數萬元利息,為此叫苦不迭。
“按照2008年預算,每平方米只能給1250元,我這樣實際已經給多了。”張某并不同意賀濟華的說法。他向記者表示,之所以將原本抵賬給賀濟華和馬某的房產從銀行所貸按揭款扣留,是因興聯置業已經多支付了工程款。
“黑項目”洗白?
“王某明能力很大,私下有人說能擺平事兒。”賀濟華說,興聯置業公司的人都了解,王某明從周口市扶溝縣交通局農村公路管理所起家。
據了解,大約2012年因為生意上的糾紛,王某明在扶溝縣涉群體斗毆事件,造成多人受傷。時任河南省主要領導曾經對此做過批示。但是后來,王某明不但沒有被處理,而且繼續在扶溝縣交通局擔任副局長。
據扶溝縣交通局工作人員介紹,2013年7月,王某明被河南省交通廳借調到交通廳道路運輸局。記者曾向河南省交通廳相關人士求證,證實王某明在河南省交通廳貨運處任職。
2013年9月18日,鄭州興聯置業有限公司成立。9月21日,賀濟華所代表的施工隊進場施工,而該項目的洽談始于2013年6月。“從洽談到施工完工,百碩金街項目都沒有辦下來手續。”賀濟華說。
據調查,鄭州興聯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百碩金街項目于2013年10月31日開始收取房款賣房。而上街區國土局公示系統上顯示的百碩金街土地成交時間卻是2013年11月13日,上街區住建局公示系統信息顯示的施工許可證辦于2014年3月。
“實際上,2014年4月百碩金街的項目就施工完畢。”賀濟華說。另據鳳凰網報道,百碩金街售房認購書和售房交款單上,百碩金街一標段和二階段開始施工日期是2013年9月26日。而百碩金街收款認購日期則是在2013年10月26日,百碩金街在將近一年之后(2014年8月26日)才拿到預售證。
“從時間上來看,百碩金街無論是施工或是售房,時間均是在百碩金街土地成交之前。該房地產商在國有土地沒有經政府招拍掛就先開始建房售房,是典型的違規違法行為。”一位法律專業人士評價說。
2015年3月,媒體公開報道鄭州上街第一城被曝非法斂財上億。但是媒體的公開報道沒有引起任何部門的重視,調查組的結論一直沒有向社會公布。
2016年12月29日,記者曾就此向上街區相關部門求證,但是迄今為止沒有任何回復。
(來源:民主與法制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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